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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7章 特约作者(第四更求订阅,求月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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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那么我们对于蚂蚁来说,我们是不是神仙?”

    “那么你作为一个人,会不会在意一只蚂蚁的想法?”李松听到这话又是呵呵一笑问道。

    “呃?”女孩子喝了一口咖啡,听到李松的这个问题,也是有些惊愕。

    “那么我问一个最重要的问题,你写小说是为了什么?”李松又问到一个问题。

    刘家乐已经听了好几次李松问这个话,也知道李松问这个话的原因。

    因为作者需要迎合市场而做出改变,而不是为了梦想一意孤行,因为杂志社是为了赚钱的。

    “我……我想挣钱!”女孩子把头放的低低的,低声回答。

    刘家乐听到这话就看了一眼李松。

    “你叫什么名字,看样子你还读书吧,虽然你通过了我们的面试,但是也没有办法来上班!”李松开口问道。

    “那怎么办啊?”

    “有没有其他办法!”少女听到这话焦急的问道,都快要哭了。

    自己早上为了来这边,跟自己母亲大吵一架,自己刚才在大厦楼下,都差点没进来。

    自己真的不想放过这次机会,北派三叔可以一本书赚上亿,自己赚十万就是了。

    自己有机会能够跟北派三叔学习,这是多么好的机会啊,现在面试通过了,但是因为自己年纪问题说不定就半途而废了。

    “乐哥,能不能让她当个特约作者,让她的监护人跟我们签合同!”

    “不必来我们这边坐班?”李松开口问道。

    刘家乐也点点头:“可以!”

    李松是老板在问这话肯定可以!

    只是刘家乐有些不明白,李松这是打算收徒弟?

    “特约作者底薪是一千,因为你还在读书,所以你每个月需要根据我们给出的条件完成四篇文章。”

    “当然你也可以自己写文章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文章刊登之后,每一篇文章按照五百港币的稿酬,能刊登多少篇文章,就看你自己的努力!”

    “特约作者签约年限是三年,如果在这三年之中达到杂志社的要求,那么我们就重新签订新合同。”李松又开口说道。

    “没问题。”少女听到这话赶紧的回答。

    “也就是说这三年是你学习的时间。”

    “这三年就由我来负责指导你,等你得到了我的认可,就可以跟我们老板学习。”李松又开口说道。

    “嗯嗯!”少女赶紧的点点头,自己一定要好好学,一定要争取跟北派三叔学习写作。

    刘家乐倒是没说什么话,反正杂志社也是老板的,而且一个月一千港币,三年也才三万六千港币而已。

    毕竟老板这样的天才,他们的想法与眼光跟自己的不一样。

    “那就麻烦乐哥跑一趟,等明天法务上班之后,拟订一个合同。”李松开口说道。

    “好吧,你叫什么名字,住什么地方。”刘家乐就准备登记对方的姓名。

    “我叫周会敏,住在九龙城……。”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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